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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予文 在二00三年被監視居住期間讓我填一次表、談一次話;另在2004年2月解除監視居住時讓在表上按指印等等。這期間我說的、寫的對法輪大法、對師父不利的話及一切事聲明統統作廢。我一定要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,圓滿走完自己應該走的路程,做一個真正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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