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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光珍 99年7.20後,派出所的人找我寫“不煉功的保證”,還讓家人監督寫。我本人對學大法是堅定的,當時沒有用正念對待,以文字遊戲方式寫了。後又強迫我寫了“不進京”的“保證”。7.20以後我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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