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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伍正芳 在中共迫害大法不久,派出所的警察上門問還煉法輪功沒有,由於當時有怕心,說“沒煉了”。結果當天晚上強迫到派出所學習所謂“法輪功學員”的報紙,學完後要每個人簽名,我配合了邪惡。現聲明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我一定照師父說的去做,走好最後的正法路,把師父給我們說的三件事做好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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