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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黃富芳、宋振通 2000去北京證實法後,被邪惡殘酷的迫害,由於放不下個人的執著和親情寫了“不煉功的保證”。並且很長一段時間沒有煉功學法。在同修的幫助下又走回大法中修煉。在2004年又給邪惡簽了“書”。我認識到這是錯誤的。聲明這一切全部作廢。今後我堅修大法,儘量做好師父教導的三件事,認真實修,做一個師父認可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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