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金枝 我曾在1999年7.20以後,迫於單位的壓力,寫過一篇“不煉邪教“的保證書,因為當時並未把法輪功當作邪教,所以事後也未當回事。隨著正法進程的發展,自己意識到應該聲明那個“保證書”作廢。還替婆婆(不識字)寫過一份“保證書”,目地是想儘快讓她從看守所出來,也特此聲明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