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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盧桂梅 在2001年6月,我因修煉法輪功,被抓進看守所非法關了一年多,罰了四千多元錢,被迫寫了“不修煉”的保證書。回來後我很難受,我真的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大法。我今天認識到我在修煉的路上留下的污點是大錯特錯的,我今天向大法、向師父聲明,我以前所寫的“保證書”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緊跟師父,堅修大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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