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春梅 我修煉大法後,身心受益。99年7.20後,由於邪惡迫害,在看守所邪惡的高壓強迫下,心性沒有守住,寫了“不煉功保證”。出來後我後悔不已。現在我鄭重聲明:以前在邪惡強迫下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從新走師父安排的大法修煉之路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