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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冬玉 過去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在被邪惡綁架關進了拘留所後,我違心的寫了不該寫的東西,在不該簽字的地方簽了自己的名字。這是我修煉上的污點,愧對恩師。今天在此嚴正聲明過去在拘留所寫的東西和簽字的表格全部作廢。我要做一名堅定的大法弟子,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,走好最後的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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