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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來秀 自從99年7月20日,大法被邪惡迫害後,單位留守處的負責人,到家要過大法書,我交了一本大法書。在2000年2月進京證實大法,曾在拘留所、單位、街道、城鎮簽過字,一律聲明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正法進程,精進不停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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