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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文香 我今年67歲,98年有幸得法。99年7.20後和同修一起進京證實法,被政府趕回來,送到公安分局進行強制洗腦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做了對不起師父的事,寫了“三書”,現在回想起來,深感內疚,對不起師父!現在聲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和言行全部作廢。緊跟師父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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