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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宗珍 1999年到2001年間,邪惡對我前後5次迫害,在此期間我曾配合過邪惡,說過有違大法的言論,還按過3次手印,邪惡搶走我的大法書和大法磁帶時,我也沒有堅決抵制。……在此我鄭重聲明:在迫害中,我所說所做的有違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!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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