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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潘增慶、潘麗芳 1999年7月20日,我們在去上訪的路上被惡警拘在派出所。當時,曾向派出所“保證不上訪、不集體煉功、不互相串聯”。我們現在認識到不能向邪惡作任何“保證”。在此,我們嚴正聲明這些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我們要緊跟師父走好修煉路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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