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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彩艷 2000年我被邪惡抓到公安局,當時由於怕心,違心的寫了“保證書”,事後一直後悔。但還是由於怕心,遲遲沒寫嚴正聲明。最近我看了明慧資料,才知道自己錯的嚴重,如不改正,將不配做大法弟子。現在特此聲明,以前所寫的“保證”作廢。堅定修煉,正念正行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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