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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郝建紅 我在1999年7月20日去北京上訪被抓回後,由於學法不深,沒能在法上認識法,寫了所謂的“保證書”,並在邪惡之徒擬定好的材料上簽了字,當時認為是走形式。經過學習師父新經文和《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講法》,我痛悔不已,認識到自己的錯誤,看到了我的根本執著。 因此我宣佈:以前所寫的“保證書”,簽的字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東西一律作廢。從今以後,我要“堅修大法緊隨師”,做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。特此聲明,以示我心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2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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