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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徐雙全 我愛人於2000年10月2號上訪北京,為的是給法輪功說句公道話,可警察不僅不讓她說真話,還無故關押她一個月。為了能讓愛人早點回家,在當地派出所我違心的寫下“保證書”,並交了2000元罰款,在此聲明以前所寫的一切全部作廢!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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