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劉玉梅
我在派出所強迫下寫下的不符合大法的話,現聲明作廢。今後加倍彌補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1年7月31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6/1439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