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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周懷志
本人在99年10月份去北京上訪,被公安非法押回並非法拘留半個月,釋放當天,由於自己有怕心,學法不深,在壓力下寫了“不到外面去煉功、不上訪,不串聯”保證書,回單位辦了20幾天班也同樣寫了“保證書”,在正法修煉中做了一個修煉人不該做的,對不起師父,犯了嚴重錯誤,我現在聲明以前所寫的“保證書”及按手印等統統作廢,加倍彌補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8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7/1439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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