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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肖海龍、鄭淑華 在派出所和單位邪惡的逼迫、恐嚇、和在自己的怕心下,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廢。表示要加倍努力補償給大法造成的負面影響,堅修大法到底。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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