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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金素艷 自99年7月22日以後,我配合街道委主任填過表,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回來後在辦事處的“洗腦班”期間說了違背大法的話,在壓力下,在辦公人員寫的違背大法的東西上簽了名。現在我認識到那都是錯誤的,在此本人嚴正聲明所寫、所簽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,堅定實修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7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7/1439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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