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李福珍
派出所和街道來人讓寫保證書,我想我心沒動,我不說不學法輪功就行,所以我寫了。寫完我就後悔了,我認為太對不起師父和大法,所以我聲明作廢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1年2月26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4/87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