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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谷麗霞 中共迫害法輪功,讓其黨員在不准參加“修煉法輪功”上集體簽名,我也簽了名,在此我嚴正聲明當時我簽過的名作廢。今後努力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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