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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彩鳳

    99年7.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以後,迫於邪惡的壓力,曾把大法的書籍、錄音帶和煉功帶交給了廠領導。曾口頭和文字表態“響應黨的號召”。2002年11月到北京證實大法被邪惡非法遣送回來,在派出所我說過“不煉了”,給自己的修煉留下了污點。通過認真學法和師父的新經文,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,自己背叛了師父,背叛了大法,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。嚴正聲明,在邪惡壓力下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走好修煉的每一步,精進實修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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