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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德清 99年7.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以後,迫於邪惡的壓力我曾在鄉派出所寫了“保證書”,並違心的說 “不煉了”。我讀了《明慧週刊》上的文章,認識到這些都是自己修煉路上的污點,都是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,違背了大法。在此我嚴正聲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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