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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劉鳳珍

    我於1999年11月去北京證實大法時,被非法勞教。由於邪惡的迫害使自己走向邪悟,給大法造成了損失。師父的慈悲,同修的幫助,使我清醒過來,從此我又從新開始修煉。一天,公安科科長帶幾個惡警到單位找我,我配合了邪惡的要求,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,違背了大法,對不起慈悲救度我的師尊。我在此嚴正聲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11月1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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