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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春梅 99年7.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以後,迫於邪惡的壓力曾違心的寫了“悔過書”,出賣過同修。所外非法勞教一年期滿時,又給國安大隊、單位保衛科、工會寫了“保證書”。這些都是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,背叛了師父,背叛了大法。在此我嚴正聲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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