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仁傑 99年8月我在單位被迫違心的在“包保責任書”上簽了字。也曾寫過“保證”,記得其中有“不參加法輪功組織”的內容。自己在修煉中走了彎路、留下了污點,有愧於師父的救度。通過認真學法,同修的幫助,認識到這都是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。我現在嚴正聲明:以前在邪惡壓力下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緊跟正法進程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