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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馮書勤 2004年元月因寫揭露邪惡的信件,被綁架到看守所,被非法拘留26天後回到了家中。2004年10月被邪惡綁架到“洗腦班”。後來邪惡又辦起了“家庭洗腦班”。在看守所裡,迫於邪惡的壓力,曾在惡警的筆錄裡簽過名、留下過指紋。在“家庭洗腦班”裡寫過有損大法的文字。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,違背了大法。我嚴正聲明:以前在邪惡壓力下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行為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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