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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葉東生 1999年7月20日,我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非法抓捕,後被遣返到當地公安局,由於怕心嚴重,在非法審訊記錄和非法拘留證上簽了名。在拘留所期間,違心的寫了“保證書”和按了手印。從拘留所出來以後,也沒有安心的學法煉功。上班以後,在單位領導的高壓下又糊塗的寫了“保證書”。2000年11月,我又一次到北京證實大法被非法抓捕,再次被非法關入了拘留所和看守所,由於怕心嚴重,又違心的簽了“保證書”。在此我嚴正聲明:我所說、做的、以及親友代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嚴重損失,抹去修煉路上的污點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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