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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子清 7.20後,去省政府證實大法,被惡警劫持上車,在公安局報了姓名和地址,後又被強迫寫了“保證書”。通過學法我認識到這是違背大法的行為,是對大法、對師父犯罪。特此鄭重聲明:我寫的“保證書”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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