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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羅長洪、盧清德 2000年5月12日,三次被派出所的戶籍和惡警非法抄走大法書籍和大法資料,後被非法拘留了15天。2001年,老伴在派出所被非法訊問。2002年11月,派出所惡警再次非法抄家,並把老伴非法扣押在派出所。後來,惡警又到我家,強行讓我們按了手印。在這幾次迫害中,我們都做的不好,配合了邪惡,做了違背大法的事。現特此嚴正聲明:我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,堅修大法緊隨師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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