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張美珍

    99年8月被當地派出所叫去問話時強迫要我在筆錄上簽字,(裡面有許多都是它們強加進去的)因為當時自己學法不深,沒有意識到修煉的嚴肅性,隨便在上面就簽了字。給邪惡鑽了空子。今天我要嚴正聲明在派出所的簽字全部作廢。挽回給大法帶來的傷害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“三件事”。藉此機會,我代表我丈夫(是常人,受他委託)在此嚴正聲明,在2000年家�媥D邪警非法抄家,他單位知道我修大法就對他進行施壓,在壓力下違心的寫了所謂的“認識”。現在聲明那時所寫的“認識”全部作廢。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