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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常月菊 我2000年12月24日進京證法時,在前門通往天安門廣場的路上被警察抓住。在這期間我違心的說了“我不是煉法輪功的”和“法輪功不好”的話,全部作廢。同時我也鄭重聲明我家人那時所有的一切不好的言行,全部作廢。徹底否定舊勢力,洗刷污點,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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