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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麗芝 我在勞教所期間被高壓酷刑迫害下,由於怕心沒放下,99年7.20我在上訪被非法關押在公安局時,簽“不煉功”的保證,和99年10月期間,在單位和家人的壓力下簽的“保證”,及給單位寫的思想匯報,全部作廢。徹底否定舊勢力,洗刷污點,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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