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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麗霞 2004年臘月22晚上5、6點鐘,來了4個惡警,問我煉不煉法輪功,我說“不煉,沒煉”。惡警抄家,拿走了師父的法像和日曆,當時非常麻木,沒保護好師父的法像,更沒講真象,。嚴正聲明:我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事,全部作廢。徹底否定舊勢力,洗刷污點,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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