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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秦殿生 我是95年得法的,2001年被抓到派出所審問時,惡警說可以在家煉,不准再進京上訪,然後由它們簽字,我按了手印,這個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為作廢。徹底否定舊勢力,洗刷污點,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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