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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原荷花 1999年10月派出所強逼我寫的“不煉功的保證書”、在勞教所寫的”不煉功的保證書”全部作廢。請師父原諒我。我今後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努力做好講真像、發正念、學好法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我申請從新修煉法輪功,請師父慈悲接受我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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