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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洪霞 1999年7月20日,邪惡迫害法輪功,當時學法不深,向當地派出所交大法書、照片,寫“保證”。過後通過學法,同修幫助,才知道不符合大法要求。愧對師父為我承受的一切。聲明以上行為作廢。從新助師父正法,救度眾生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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