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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海雲 99年邪惡共黨破壞大法時,我在邪黨迫害下,街道惡警叫我按過手印。在看守所時惡警對我取過材料,我簽過字。在勞教所寫過“五書”。現聲明所有做過對大法不敬、不利大法的一切作廢。彌補對大法造成的影響,堅修正法信念,剷除共產邪靈的一切因素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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