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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靜春 我在99年迫害開始的時候,因上級下壓,法輪功學員必須簽字“保證不煉了”,如果不簽字就帶走,所以家人在壓力面前替我簽了字,我也默許了,我現在知道這是個錯誤,所以在此嚴正聲明,以往所有的簽字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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