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姜學梅
我在修煉中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一律作廢。今後加倍彌補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1年7月10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8/144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