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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彭月英 我今年元月15日被惡警關進拘留所非法關押72天。在這72天裡邪惡使用了種種手段。由於我學法不深,在邪惡的高壓下,怕心出來了,被迫寫下了“悔過書”。後來我家人交了錢才把我放出來。回家後,通過學法我更加清醒地認識到了這是順從邪惡迫害大法。我在此特別聲明,我在高壓下所寫、所說的一切有違大法修煉原則的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,加倍彌補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6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9/1450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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