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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秀蘭 我是96年5月得法,大法使我明白了做人的真諦,生命的意義。2000年7月因上北京上訪講真象,被當地公安人員抓回,拘留長達多月,由於自己正念不足,違心的寫過“悔過書”,現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信大法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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