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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立春 我在1999年7月,在我愛人單位領導天天跟蹤、騷擾、恐嚇得情況下,當時對大法沒有深刻認識,替我愛人寫了一個“悔過書”,讓我愛人抄一遍交了。如今我認識到法輪大法是正法。我嚴正聲明:1999年7月以後所做的一切不利於大法的行為,全部作廢。向人們講清法輪功受迫害的真象,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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