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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翠芳 我是97年得法的。我找到了真正的人生之路。可是99年7月由於當權小人的妒嫉,對法輪功進行了瘋狂的打壓。我由於講真象,遭到了鄉里的邪惡和派出所惡警的非法綁架。它們已經失去了人性,白天它們怕曝光,怕人看到,夜裡它們把我反銬著,頭上戴上黑帽子,它們5∼6個人打我一個,把我打得遍體鱗傷,體無完膚。由於自己正念不強,怕心太重,受不了邪惡之徒的毒打,違心的說出了“不修煉”的話,向邪惡妥協了。我後悔莫及。感謝師父給了我這次彌補過失的機會。我嚴正聲明在邪惡的高壓迫害下,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勇猛精進,不辜負偉大師父的慈悲苦渡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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