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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何玲玲 99年7.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以後,因到北京和平上訪,被非法判二年勞教。回來後,又因到單位發真像數據被非法判三年勞教。在非法勞教期間,在邪惡的迫害下,邪悟過,寫了“三書”,還上台講自己被“洗腦”的“心得”,又被邪惡拍成電視,影響其他學員。還寫過信給單位和邪惡,他們把我的信複印後,到堅修大法的學員處張貼。回來後,又被邪惡抓去寫了“不散發傳單的保證書”。嚴重的破壞了大法,給大法造成了損失,影響極壞。通過認真學法和師父的經文,認識到自己違背了大法,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。在此我嚴正聲明:以前在邪惡迫害下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走好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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