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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翁子文 1999年7月20日後,社區、街道頻繁到我家逼迫交書、寫“不煉、悔過、保證”。當時11歲的我和爸爸不知所措,在明知大法好,媽媽通過學法、煉功身體變得越來越好、越來越健康的情況下,出於私心和怕心,由爸爸起草、我抄寫,違心的代媽媽寫了“悔過和保證書”。通過媽媽幾年如一日的修煉所發生的變化和不斷的講真象,我和爸爸認清了江賊的真實面目。在此鄭重聲明:當時我代媽媽寫的“保證”及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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