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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曹富英 1999年大法遭迫害,由於我主意識不清,心不正,分不清正邪,配合了街道和派出所,違心的叫我丈夫替我寫了“不煉功”的保證書,還交大法書、毀書,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業。遭到了天理的報應。大法弟子一直幫助我。師父一直給我機會,我聲明以前凡是沒有按照大法要求做的全部作廢。把不正的改過來,用正念做一個真正的好人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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