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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那玉華 99年7.20後,怕被抄家讓女兒把師尊的法像和《論語》燒掉了。深感自己的罪業大如天。現嚴正聲明:我的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,處處以法為師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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