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付志清 7.20後的一天,居委會叫我簽字就簽了,還代別人簽。在看守所、派出所、居委會被照相、按手印。2003年8月13日被街辦邪惡綁架到洗腦班,寫了“3000言”。再次聲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堅定大法修煉,照師父要求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