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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路長江 我是96年10月份得法的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在邪惡迫害法輪大法期間,99年7月份向邪惡610寫過“不煉功”的保證書,2000年7月份去北京上訪在看守所寫過“不煉功的保證書”,在洗腦班時寫過的“悔過書”,2002年到2003年中為孩子上學,入黨寫過在法輪功的問題上“與中央邪靈保持一致”等書面材料,這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,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徹底否定舊勢力,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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